加装电梯可行性的评估过程中,应综合考虑规划红线、周边道路和绿化、临近建筑等各类干扰因素,可行性评估初步结论可按照如下原则判定:
(1)A适合加装:仅存在影响加装电梯的弱干扰因素,不存在强干扰因素和重大干扰因素;
(2)B较难加装:存在1项影响加装电梯的强干扰因素,不存在重大干扰因素,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加装电梯;
(3)C不适合加装:存在2项或2项以上的影响加装电梯的强干扰因素,或存在至少1项重大干扰因素。
(应列出本次调查与评估所依据的标准、规范、法律条文、行政命令、资料等,以下仅供参考)
[1] 国家标准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GB50180-2018;
[2] 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;
[3]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DG/TJ08-79-2008;
[4] 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沪建房管联2019-749号;
[5] 《上海市绿化条例》(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),2018年12月20日;
[6] 《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》沪府办规[2018]10号;
[7] 相关地形图、房屋图纸和其他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