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震鉴定一般根据现行的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》(GB50223-2008)标准,受检房屋为标准设防类建筑,即设防丙类建筑,根据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50023-2009)规定。
按7度进行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,房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,房屋后续使用宜为40年,采用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。
安全性鉴定则根据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50009-2012)和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(GB 50017-2017)等相关规范标准,对需要检测的房屋承载力进行验算,从而得出安全性鉴定。
1、 外观质量: 包括房屋结构构件几何尺寸、垂直度、平整度,总体外观质量和局部(如施工缝处)外观质量等。
2、构件连接: 包括预埋件、梁柱节点和主次梁连接点、填充墙及其抗震构造措施等的工作状态。
3、构件受力: 包括剪力墙、框架梁、框架柱、托架、桁架、梁、板等构件的工作状态。
4、构件变形: 包括构件的位移、转角,构件裂缝的形态,分布、数量、长度、宽度和性质等。
房屋使用功能或局部结构改变,对结构安全性有影响时。很多家庭为了采光或者功能上的变化,而去更改房屋的结构,这些都会导致结构上受力的改变。
需要进行房屋检测安全性检测评估,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结构安全性。
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。一般地讲,当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,房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迹象,其结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,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。
除常规检测评估内容外,重点在于预测结构使用寿命、设定下一目标使用期并提出耐久性处理建议。